個體工商戶申請店鋪名稱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
2、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委托代理人申請變更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擴展數據:
第十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註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登記。實行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中變更經營者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二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1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參考資料: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個體工商戶條例
參考資料: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