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註冊申請時間:新申請的商標壹般需要壹年左右的時間才能出證。
有時,受理申請和審查形式需要壹個月左右,審查實質內容需要四到五個月左右。反對。
周期為三個月,從批準公告到發證需要壹個月。
(2)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有效期滿後可以續展,續展期可以延長六個月。
(3)商標的變更、續展和轉讓,從申請核準壹般需要四到六個月左右的時間。
(4)商標更正和修改的期限為十五日,異議答辯的期限為三十日;商標爭議期
限壹年。
(五)商標異議期為三個月,異議期自公告之日起計算。商標異議申請日期的依據是
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的日期為準。異議期的最後壹天是節假日,按照規定可以順延至節假日。
未來的第壹個工作日。
獲得商標註冊證
商標註冊證由商標註冊人通過代理人寄送。
直接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三個月內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
去商標局領證,同時也要帶:
(壹)取得商標註冊證的介紹信;
(2)證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營業執照原件,應加蓋當地工商部門的印章;
(四)取得商標註冊證通知書;
(五)商標註冊人名稱變更的,應當附送工作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