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侵犯商標的,可能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註冊商標標識罪等犯罪。商標侵權即商標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幹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壹、侵犯商標權量刑標準
(1)侵犯商標,偽造、擅自制造別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會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
(2)假冒註冊商標情節嚴重的,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單處罰金。
(3)假冒註冊商標特別情節嚴重的,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什麽是侵犯商標罪?
(1)侵犯商標權是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幹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2)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壹十三條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