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中給出了商品和服務大致的分類原則。申請人可以查閱。壹般來說,類別標題中所列的商品或服務名稱原則上構成這些商品或服務大致所屬範圍的壹般性名稱。所以要確定每壹種商品或服務的分類,就得查看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分類表。如果某壹商品按照分類表無法加以分類,下列說明指出了各項可行的標準:
(1)制成品原則上按其功能或用途進行分類。如果各類類別標題均未涉及某壹制成品的功能或用途,該制成品就比照字母順序分類表中其他的類似制成品分類。如果沒有類似的,可以根據輔助標準進行分類,如按制成品的原材料或其操作方式進行分類。
(2)多功能的組合制成品(如鐘和收音機的組合產品)可以分在與其各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相應的所有類別裏。如果各類類別標題均未涉及這些功能或用途,則可以采用第(1)條中所示的標準。
(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則上按其組成的原材料進行分類。
(4)商品是構成其他產品的壹部分,且該商品在正常情況下不能用於其它用途,則該商品原則上與其所構成的產品分在同壹類。其他所有情況均按第(1)條中所示的標準進行分類。
(5)成品或非成品按其組成的原材料分類時,如果是由幾種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則上按其主要原材料進行分類。
(6)用於盛放商品的專用容器,原則上與該商品分在同壹類。
關於商標註冊相關事宜若還有疑問,歡迎隨時登陸浙江八戒知產商標轉讓網與我們討論。相關行業如需商標註冊或者商標交易,也可登入浙江八戒知產商標轉讓網查閱更多精品商標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