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商標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七條商標註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滿1年,該註冊商標未辦理轉讓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申請註銷的,應當提交商標註冊人死亡或者終止的證據。公司註銷後清算中遺留的財產如何處理,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或司法解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已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發了關於印發《關於公司依法註銷後財產權益如何處理若幹問題的解答》的相關文件。
(滬二〔2006〕6號)各區縣第壹、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四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
目前,在民商事糾紛審判中,對原公司註銷登記後所享有的財產權益如何處理,實踐中存在分歧。高院民二庭在調查的基礎上,對相關問題形成了傾向性觀點。現將《關於公司依法註銷後財產權益如何處理的幾個問題的解答》印發給妳院,供妳院在民商事審判中參考。如在適用中遇到新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高院民二庭反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公司解散後,股東應當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並辦理註銷登記後,公司即行消滅。公司法定清算後的剩余財產既然是股東依法分配的,就屬於股東。因此,公司註銷後,如果股東發現公司仍有債權或其他財產權利,可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主張權利。二、股東主張原公司債權或財產權時,全體股東是否應以原告為* * *,提起訴訟?
鑒於股東主張原公司享有的債權或財產權,且公司剩余財產與股東之間的分配屬於不同的法律關系,除非原公司全體股東都願意以原告為* * *,法院壹般不需要追加全體股東以原告為* * *。多個股東就同壹債權或者財產權利分別提起訴訟的,法院可以合並審理。3.公司註銷後,某股東取得公司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其他股東提起訴訟請求分配該財產權。法院應該怎麽做?
公司註銷後,股東取得公司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該債權或財產權原屬於公司財產,應歸全體股東所有,由股東依照公司章程或法律進行分配。因此,公司註銷後,股東取得公司清算中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其他股東有權提起訴訟,要求取得財產利益的股東分配財產。4.公司註銷後,未向債權人清償全部債務,股東取得公司清算時遺漏的債權或財產權。公司債權人能否要求取得利益的股東在取得的財產利益範圍內清償債務?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解散應進行清算。清算過程中,發現公司資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法院申請破產。因此,股東自行對公司進行清算,應當以公司全部債務清償完畢為前提。股東自行清算公司不具有債務免除的效力。因此,如果公司在未清償債務的情況下被註銷,股東在公司註銷後取得公司的債權或者財產權利,債權人有權要求受益股東在取得的財產利益範圍內清償公司債務。5.未經法定清算註銷公司後,股東以個人名義主張公司對外債權或財產權,該怎麽辦?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自行清算公司不具有免除公司債務的功能。股東未經法定清算而撤銷公司,給公司債權人利益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公司債權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是,公司註銷後,公司的財產權益歸股東所有,股東可以主張原公司的債權或者財產權。6.公司在破產程序後註銷登記,發現在破產清算程序中遺漏了債權或其他財產權利,該怎麽辦?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經過破產清算和分配,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不再清償。因此,破產清算具有免除破產企業債務的效力。破產程序終結後,發現公司仍享有債權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的,該權益應當先用於清償所有債權人。在支付完成之前,被宣告破產的公司股東或上級機關不享有財產權益。
屆時,經法院許可保留的破產清算組尚未撤銷的,清算組可以主張債權或者相關財產權利。法院判決後,所取得的財產可以追加分配或者指定有關單位或者人員保管。
破產清算組被撤銷的,原公司股東或者公司上級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向審理破產案件的法院申請重新成立清算組,以清算組的名義主張原公司的債權或者財產權利。是否允許由法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