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種情況會構成侵權:
第壹種情況,構成商標侵權。具體標準是,後壹商號的商事主體的經營範圍與在先商號的註冊類別重疊,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該商號,容易引起相關公眾的誤解,構成商標侵權,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種情況:構成不正當競爭。如果商號所有人並未顯著使用,但商號的使用可能會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違反了公平競爭原則,將構成不正當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