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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註冊德國商標?
德國商標註冊的異議程序
商標註冊公告後,在先權利人可以在三個月內提出異議。異議壹式兩份作出。如果異議成立,註冊將被撤銷。如果這三個月裏沒有異議,商標就被正式註冊了,只有登出撤銷程式才能撤銷商標權。
辦理註冊德國商標申請條件:
1、任何自然人、企業及法人團體都可提出申請;
2、德國法律規定商標權的取得基於註冊;
3、在德國,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可以依法申請註冊;
4、德國采用的是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的國際分類;但是,申請註冊商標時,壹個申請可以包括多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只是申請人應當按 類別的多少繳納規費;
5、目前,德國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和世界知識產權 組織的成員國。德國於1995年12月20日認可《馬德裏協定議定書》,該議定書於1996年4月1日在德國境內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