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查詢:
商標查詢是指在申請註冊前,對商標註冊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請的商標是否與享有在先權利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查詢。
2.商標審查:
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
(1)商標形式審查(3-4個月),確立申請日期很重要。由於我國商標註冊采取申請在先原則,壹旦申請日發生,就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商標註冊的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的日期為準。商標局將對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請發出受理通知書。
(2)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是商標註冊機關對申請進行審查、資料檢索、分析比較、調查研究、決定給予初步核準或者駁回等壹系列活動。
在此期間,在商標被核準註冊之前,不要標註註冊標記(“註冊商標”,“?“等等。)可能標為“TM”。此外,在註冊獲得批準之前,不宜壹次性制作太多帶有該商標或商標標識的產品和包裝,以防註冊受阻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初審公告:
商標審定,是指對經審查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作出準予註冊的決定。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被裁定無效的,該商標生效,並頒發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