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支持產品、市場和發展前景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項目,特別是我省有潛力的產品、科技產品和環保產品;
市場上緊缺的名、優、特、新產品;
市場和經濟效益前景好的項目,信譽好、還貸能力強的企業;
擴大城鄉就業、吸納更多勞動力、增加財政收入等項目。
2.申請擔保的企業需要滿足什麽條件?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註冊、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具有法人資格,並在國家有關商業銀行和其他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中小企業(不分所有制和企業類型);有符合法定要求的註冊資本、必要的營運資金、合法經營、資信良好、管理水平高、經濟效益好;資產負債率合理,具有持續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能夠按照規定提供有效可靠的反擔保措施的中小企業。
3.擔保業務的流程是怎樣的?
(1)擔保申請
(二)擔保的初步審查
(3)湘西評論
(4)擔保審批
(5)簽訂合同
(六)發放貸款
(7)正式擔保
(8)跟蹤管理
(9)擔保的終止
4.企業如何申請擔保?
企業申請擔保時,需填寫《山西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項目申請書》(註:鏈接),同時應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驗資報告
*(3)當期(季度、月度)財務報表及經法定中介機構驗證的最近兩年財務報表(附審計報告),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
*(4)貸款證明
*(5)資信證明
*(六)企業章程
*(7)法定代表人證明(委托書)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證
*(8)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主管部門的批復;
(九)企業或項目的相關證明材料。
(10)反擔保相關信息(附後)
註意:
(1)標有*的材料除提供復印件外,還應提供原件以備查驗。
(2)帶#的材料應至少提供其中壹項。
(3)提供的資料應加蓋單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權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
(5)法定代表人證書(授權書)有效期為半年。
5.接受擔保的條件是什麽?
(1)累計投保金額不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10%;
(二)申請擔保金額不超過企業有效凈資產的70%;
註意:
有效凈資產是指存貨和應收賬款中扣除壞賬、遞延費用、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
(三)企業有效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54.38+0萬元;
(四)企業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6.擔保費有哪些種類,如何計算?收款方式怎麽樣?
擔保費包括審查費和擔保費。所有經過詳細審查的項目都收取審查費;
對擔保項目收取擔保費。收費標準:
(1)審查費為擔保申請金額的3‰,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預收,前期經認真審查終止的項目按1000元收取。
(2)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礎,按擔保費率(月費率)收取。擔保費=擔保金額×擔保時間(月)×月擔保費率=月基準費率×風險系數×額度系數,其中:月基準費率設定為1.5‰,風險系數和額度系數見下表:(費率系數表)基本風險評估值≤ 0.30 ≤ 0.40 ≤ 0.50 ≤ 0.60以上。1.6 1.8 2.0擔保金額300萬以下(含300萬),300萬至500萬(含500萬),500萬至10萬(含10萬),信用系數10萬。
7.反擔保抵押的抵押率怎麽算?
以房產抵押的,抵押率(以凈值計算)不高於70%;
建築物抵押,抵押率(按房產價格計算)不高於70%;
以可轉讓動產抵押(按凈值計算)不高於50%;
股權、債券、經營性車牌質押,質押率(分別以投資金額、債券面值、購買價格計算)不高於70%。8.企業的保證金怎麽收?
作為擔保措施的附加條件,保證金原則上按照擔保金額的10%預付,由公司與被擔保企業協商確定,並在擔保協議中載明。
9.信用評價指標和方法有哪些?
項目得分項目得分項目得分項目得分
壹、企業質量及其潛力12(1)= 100% 5(6)≥800萬元10 1、管理質量4(2)≥90% 4(7)≥500萬元8(1)≥80% 3(8)≥300萬元6 (2) 2 (4) ≥ 70% 2 (9主要領導素質3(6)< 60% 0 (11)< 1萬元0(1)好3。企業效益水平為20 ^ 2,資產負債率為1 65438+2。資產回報率10(1)≤30% 13(3)差0(1)≥10% 10(2)≤40% 10 3、員工素質2 (2)≥8% 8 (3)≤50% 8 (1)好2 (3)≥6% 6 (4)當前比例為5 (1),好3 (1) ≥ 20%,10 (1) ≥ 200%,2 (2) ≥ 16% 8 (2) ≥ 18。企業信用狀況25(4)≥8% 4(4)≥130% 2 1、到期貸款償還率20(5)≥4% 2(5)≥100% 1(1)= 100% 20(6)< 4% 0(6)< 100% 0(0)速動比率5 (3)0% 2(7)< 50% 0(4)≥2000萬元14 (5)≥20% 1 2、或有負債償還率5 (5) ≥ 10萬元12 (6) < 20% 0。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司應當主動退保:
(1)申報貸款擔保時未按用途實際使用資金;
(2)公司認定項目承擔企業在市場和財務狀況方面存在重大經營失誤或潛在風險;
(三)或者企業技術競爭水平下降;
(四)項目承擔企業提供虛假信息或者弄虛作假的;
(5)項目連續兩年未能達到初步預測目標。
12.銀行不同意放款,擔保合同有效嗎?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附屬合同。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13.銀行不同意放款,擔保合同有效嗎?
2002-11-12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附屬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14.誰能做擔保人?
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為保證人。
15.誰不能做擔保人?
國家機關不得作為擔保人,但經國務院批準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公益性機構和社會團體不得作為擔保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不得作為擔保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範圍內提供擔保。17.什麽是擔保合同?
16.什麽是擔保合同?
保證合同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達成的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書面協議。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壹主合同單獨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約定在最高債權額限額內就壹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保證合同。
17.擔保合同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壹)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金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擔保方式;
(四)擔保範圍;
(五)保證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擔保合同不完全符合前款規定的,可以補充。
18.有哪些方式可以保證?
(1)壹般擔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壹般保證。壹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債務人的財產被依法強制執行之前,可以拒絕對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1)債務人住所變更,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
(3)保證人書面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
(2)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19.有哪些保障責任?
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當事人對保證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20.壹般保修多長時間?
壹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未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經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21.連帶責任保證的期限是多久?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自獨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22.抵押合同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壹)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金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坐落、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四)抵押擔保的範圍;
(五)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抵押合同不完全符合前款規定的,可以補充。
23.辦理抵押登記需要向登記部門提供哪些文件或其復印件?
(壹)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
24.什麽是抵押貸款?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以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25.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是什麽?
債務人或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26.什麽財產可以抵押?
(壹)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機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
27.什麽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擔保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及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和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28.同壹財產抵押給兩個以上債權人的,抵押財產拍賣、變賣所得如何清償?
(1)抵押合同經登記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債權比例清償;
(2)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抵押財產已經登記的,按照本條第(1)項的規定清償;未登記的,按照合同生效時間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已登記的抵押物應先於未登記的抵押物受償。
29.同壹財產抵押給兩個以上債權人的,抵押財產拍賣、變賣所得如何清償?
(1)抵押合同經登記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債權比例清償;
(2)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抵押財產已經登記的,按照本條第(1)項的規定清償;未登記的,按照合同生效時間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已登記的抵押物應先於未登記的抵押物受償。
30.什麽是質押?有哪些種類?
質押包括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轉讓給債權人占有,並以此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或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轉讓的動產為質押物。權利質押是指(1)將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單、倉單、提單;(二)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和股票;(三)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四)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質押給債權人。
31.質押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壹)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金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和狀況;
(四)質押擔保的範圍;
(五)質押物轉讓的時間;
(六)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質押合同不完全符合前款規定的,可以補充。
32.質押擔保的範圍有哪些?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押物的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押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3.質押物拍賣後的價格如何處理?
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34.什麽是動產和不動產?
不動產是指土地、房屋、樹木和其他固定在地面上的東西。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東西。
35.什麽是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36.什麽是拍賣?
拍賣是指以公開招標的形式,向出價最高者買賣特定商品或財產權利的方式。
37.什麽是拍賣師?
拍賣師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從事拍賣活動的企業法人。
38.拍賣標的是什麽?
拍賣標的是指委托人所有的或者依法可以處分或者委托拍賣人拍賣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39.什麽是拍賣客戶?
委托人是指委托拍賣人拍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40.什麽是投標人?
競買人是指參加拍賣標的競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41.買家是什麽?
買受人是指以最高應價購買拍賣標的的競買人。
42.拍賣程序是怎樣的?
拍賣委托;拍賣公告和展示;拍賣的實施。
43.拍賣合同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拍賣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委托人、拍賣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拍賣標的的名稱、規格、數量和質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價;
(四)拍賣的時間和地點;
(五)拍賣標的交付或者轉讓的時間和方式;
(六)傭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七)支付方式和期限;
(八)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44.如何辦理房產抵押手續?
首先,以房產作為債務的擔保,抵押雙方必須簽訂書面的房產抵押合同,應當規範。(壹)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主債權的種類和金額;(三)抵押房地產的地點、名稱、狀況、建築面積、土地面積;④抵押房地產的價值;⑤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責任及抵押房地產意外毀損、滅失的責任;⑥抵押期限;⑦抵押權喪失的條件;8.違約責任;⑨爭議解決方式;⑩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和地點;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其次,要辦理抵押登記。即抵押當事人應當自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辦理抵押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法人資格證明;(二)抵押登記申請書;抵押合同;(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者房地產證。部分房屋還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等* * *同意抵押的證明;(四)能夠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和證明材料;⑸能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六)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經審查,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符合抵押條件的,登記機關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護。未經抵押登記,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不成立。46.反擔保的方式有哪些?有哪些程序?序號、方式、類型、方案備註B-1擔保第三方簽訂擔保反擔保合同B-2個人(股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管理人)(1)同上(2)反擔保擔保人家庭* * *產權人同意D-1抵押房地產(1)抵押物評估(2)投保財產保險(3)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4)登記(5)過戶房地產權屬證書取得土地D-2機械、設備等。同上(1)-(4) Z-1質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1)公司半數以上股東同意並作出股東會決議(2)簽訂質押反擔保合同(3)在股東名冊上備案(4)公證Z-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Z-3存單、債券等(1)簽訂質押反擔保合同(2)通知金融機構止付(3)交付存單、債券等憑證原件,證券存管憑證不得作為質押。Z-4動產(1)質押財產評估(2)投保財產保險(3)簽署質押反擔保合同(4)轉讓質押財產Z-5的商標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1)質押標的評估(2)簽署質押反擔保合同(3)登記(4)交付相關權屬證書Z-6其他權益Q-1其他保證金(1)交付保證金(2)簽署保函同壹賬戶的約定(2)開立專用賬戶,預留雙方印鑒。Q-3財務監控基於雙方的協議。Q-4證券賬戶監管(1)與券商簽訂證券賬戶監管協議。(2)出具授權委托書。(3)交付資金賬戶卡。45.前期項目包括什麽?
項目前期內容主要包括:(1)企業基本信息。
(2)項目基本情況
(3)項目及後續產品的技術分析
(四)企業的財務狀況
(5)市場預測和銷售分析
(6)企業資金和還款來源
(7)安全保證措施
(8)基本風險評估
(9)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10)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