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沒有商標的產品不違法,沒有註冊商標的產品只要符合該產品的有關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自然是合法的,雖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要註冊商標,但註冊商標能夠帶來實際的法律保護。 《商標法》第四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於服務商標。 《商標法》第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