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產車間配備設備車間+空氣凈化車間+質量實驗室+輔助場地,設備+6人以上。
3.生產設備。
4、檢驗設備和產品標準檢驗報告、衛生標準許可證、環境保護許可證。
5.到當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
6.當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齊全,可以投入試生產時,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處申請《生產許可證》或《QS證書》。
7.招聘人員(人員健康證),購買產品包裝容器,註冊商標等。
純凈水生產企業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和取水許可證。
申請材料:
1,建設項目基礎文件(壹份);
2、取水許可申請報告(原件1份);
3、水項目或設施驗收申請報告(原件1份);
4、取水許可申請批準文件(原件1份);
5.取水工程或設施的建設和試運行情況(原件1份);
6、用水計量設施計量認證書(復印件);
7、節水設施建設及調試情況(原件1份);
8、汙水處理措施落實情況(原件1份);
9、試運行期間,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的水質檢測報告(復印件);
10、攔河閘壩等蓄水工程。還需提交蓄水調度運行計劃(原件1份);
11,地下水取水工程還應提交井點抽水試驗綜合成果圖和水質分析報告(壹份)。
法律依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
第二條第二款: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除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情形外,應當申請取水許可,繳納水資源費。
第三條取水單位或個人,除本辦法第四條和第五條規定外,應當向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取水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四十八條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取水許可,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但是,除家庭生活、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用水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