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誰是合夥人?
公司股權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夥人團隊(創始人和聯合創始人)、員工和外部顧問(期權池)以及投資人。其中,合夥人是公司最大的出資人和股權持有人。
無論是創業能力還是創業心態,3-5年。
全職致力於期望的人是公司的合夥人。這裏主要要說明的是,合夥人是能夠在未來很長壹段時間內全職投入到公司期望中的人,因為創業公司的價值是通過公司的所有合夥人來實現的。
需要長時間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實現。所以中途退出的聯合創始人,不應該在退出公司後繼續做合夥人,享受公司發展的預期價值。
合作夥伴深受[長期][牢固關系]的束縛。
2.誰不應該成為公司的合夥人?
求神容易送神難,創業者要按照合夥人的標準謹慎發行股權。
(1)資源承諾
很多創業者在創業初期可能需要動用大量資源來啟動公司的發展。這時候最容易對前期的資源承諾承諾過多的股權,把資源承諾變成公司合夥人。
壹個創業公司的價值需要整個創業團隊長期投入時間和精力才能實現。所以對於只承諾投入資源,不全職參與創業的,建議優先考慮項目提成,談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權綁定。
(2)兼職人員
對於NB熟練但不全職參與創業的兼職員工,最好按照公司外聘顧問標準發放少量股權。壹個人如果不是全身心投入到公司,就不能算是創始人。凡是在做自己其他全職工作的同時幫助公司的,只能拿工資或者工資“欠條”,不要給股份。
如果這個“創始人”壹直做全職,直到公司拿到風投,然後辭職來公司全職工作,他(她)比第壹批員工好不了多少。畢竟,他們沒有像其他創始人壹樣冒同樣的風險。
(3)天使投資人
風險投資的邏輯是:
投資人投入大量資金,占有少量股份,用真金白銀購買股權;
創業合夥人投入資金少,占比大,通過長期全職服務公司賺取股權。
簡而言之,投資人只出錢,不出力。創始人不僅出資(少量的錢),還出資。所以天使投資人應該以高於合夥人的價格入股,不應該按照合夥人的標準低價入股。
這種情況最有可能發生在組建團隊創業的時候。創始團隊和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配股權。投資人不全職參與業務或只投入部分資源,但在團隊中占有過多股權。
(4)早期普通員工
壹方面,公司股權激勵成本很高。另壹方面,激勵效果非常有限。在公司早期,給員工個人5%的股權,可能對員工沒有激勵作用,甚至會認為公司在虛張聲勢,畫大餅,有負激勵作用。
但如果公司在中後期(比如B輪融資後)給員工發放激勵股權,很可能5%的股權就解決了500人的激勵問題,激勵效果特別好。
二、合夥人股權如何分配?
第三,合夥人股權退出機制
後兩者類似,但格式同上;
來自上海的有誌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