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進行調解。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