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證即: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商標註冊證、質檢報告、組織機構代碼證。
從2016年 10月1日起,全國範圍內實施"五證合壹""壹照壹碼"登記。
各地將在原有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壹"改革基礎上,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推進"五證合壹"改革。
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
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
稅務登記證,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所頒發的登記憑證。
商標註冊證:
《商標註冊證》是國家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的有關規定,頒發給商標註冊人以證明其商標專用權範圍的法律文書。
質檢報告:
質檢報告是對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質檢報告壹般有國家單位發證,壹般只需提供1-2個檢測樣品就行了,個別產品可以提供產品說明書。
組織機構代碼證:
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
代碼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簡稱。
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依法註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壹個在全國範圍內唯壹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