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查詢 - 已經註冊成功的帶圖案的商標,需要在給圖案做版權登記嗎?是強制的嗎?

已經註冊成功的帶圖案的商標,需要在給圖案做版權登記嗎?是強制的嗎?

已經註冊成功的帶圖案的商標,給圖案做版權登記是自願原則,不是強制性的。

根據《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二條規定:作品實行自願登記。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

由於圖案商標的設計需要經過創造性的智力勞動,當達到壹定創作高度時,該圖案商標就可以成為《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此時,原作者就可以對該圖案商標進行版權登記,以防止他人盜用。

申請商標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得權利,其中這個權利就包括著作權。妳登記了版權,其他任何人使用該標誌必須經過權利人的允許,包括用在註冊商標上,否則屬於侵權。因此,將商標登記版權後,就起到了壹個全類保護的作用。

圖案商標和版權登記完全就是兩個概念,這個商標是受到了商標法的保護,版權是受到了著作權法的保護,這兩個是分別受到不同法律的保護,所以說沒有必要壹定要進行登記版權。

擴展資料:

圖案商標做版權登記的意義:依據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的規定,圖案商標做版權登記的,可以保障作者的利益,有助於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

圖案商標做版權登記的地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負責本轄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國家版權局負責外國以及臺灣、香港和澳門地區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

作品登記申請者應當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和專有權所有人及其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