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農業合作社作為法人經濟組織,是可以註冊商標,包裝銷售自己的農產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