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怕出名豬怕壯”。高知名度商標在給權利人帶來財富的同時,也伴隨著無盡的煩惱,除了屢打不絕的侵權假冒外,更要提防那些無孔不入的搶註者。
什麽是惡意註冊?
商標法第三十壹條規定了"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這壹條的出發點在與反對不正當競爭。
認定惡意的模式可以抽象概括為惡意=主觀故意+不正當目的和手段+可能造成損害。惡意搶註應當將在不知情情況下,偶然將與他人未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善意先註)的“撞車”情形排除在外。
商標被惡意註冊怎麽辦?
關鍵要搞清楚對方是否是搶註,妳的商標註冊了沒有,對方商標註冊了沒有,如果註冊了,是在什麽階段,他商標註冊的類別是哪壹類,妳的商標是在哪壹類?
如果商標被惡意註冊,那就要逐壹對搶註商標提出異議或撤銷,這種方式成本較高,所以建議企業自身也需采取相應措施,以保護自身的文化品牌:
1.應及早進行有關的商標註冊。在商標被搶註後,即使尋求撤銷或其他救濟手段,也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及早進行商標註冊是遏制惡意搶註行為的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手段。
2.需要仔細研究、確定註冊的商標類別。媒體必須明確哪些方面的商標需要註冊,才能對品牌施以有針對性的、全面的保護。
3.做好商標遭搶註的應對方案。首先,必須及時把握商標公告期的異議機會及采取早期救濟措施。媒體應設有相應的法務人員常常關註此類公告,及早發現並采取救濟措施。其次,媒體應該尋求馳名商標反淡化保護。如果媒體品牌被認定為馳名商標,不管它是否註冊,商標所有人都有禁止他人使用和註冊的權利。
惡意搶註的商標可能會被撤銷
如果註冊商標屬於下列情形,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
1、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3、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註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
4、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已經善意取得註冊的除外;
5、與他人在先取得的權利(版權、專利權、姓名權、肖像權、公司名稱權)相沖突的;
6、與他人已經使用並已取得壹定影響的商標相同並且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
7、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的註冊的商標與在先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