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個體工商戶條例》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個體工商戶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申請材料:
處理過程
申請-受理-審查-批準
法律依據:
(壹)《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註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登記。實行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中變更經營者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三條: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和註銷登記,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和本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