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範圍內可以辦理營業執照嗎?
法律分析:1。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2.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3.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他們不得刻公章、簽合同、註冊商標或打廣告,銀行也不得開戶。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六條,房屋征收範圍確定後,不得在房屋征收範圍內新建、擴建、改建房屋或者改變房屋用途,以及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就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相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