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經濟的每壹次繁榮和新產業的興起,發達國家經濟的強盛,都與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推動下的技術創新分不開。全世界已有170多個國家實行了知識產權制度,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加強和完善是國際潮流,這是因為知識經濟和全球化時代,市場競爭是知識產權的競爭。
(壹)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現狀亟須改觀
如果以《商標法》的實施視為中國知識產權制度的開始,那麽中國知識產權制度實施至今已經有20年的歷史。在《商標法》實施之後的10年內,全面完成了知識產權制度的建設,《專利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相繼出臺,在第二個10年內,對部分主要法律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然而,就在中國帶著壹套完善的知識產權制度加入WTO行列之後,才真正認識到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之旅是壹條充滿荊棘的道路。 世界500強的跨國公司中,已進入中國的大約有400家。在過去的10多年裏,跨國公司向中國申請的專利多數是現在迅猛發展的壹些產業的核心技術,其戰略布局相當超前。他們既註重擴大權利要求,又註重擠壓我國的創新空間,以建立和鞏固其知識產權的優勢地位。現在,他們還開始聯合起來、***同提出訴求,動輒由政府出面交涉。
目前,我國知識產權仍處在初步發展階段,與我國現階段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壹宏偉目標的需求,特別是與我國加入WTO後所面臨的十分嚴峻的挑戰不相適應。我國在知識產權競爭能力上,特別是在參與國際競爭的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上,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巨大。從專利來看,美、日等發達國家在生命科學與生物技術、信息技術、新材料等關鍵技術領域占據絕對優勢,大約占全球這些領域專利總量的90%。從商標來看,我國企業的商標註冊量極少。如2OO1年全國有各類企業300多萬家,平均近3家企業才擁有壹個註冊商標。而像美國雷諾士、日本東芝等公司,壹家就擁有商標上萬個。 按照歷史學派代表人物李斯特的歸納,後發先至的國家,對於所在時代先進生產力及其產品,往往在第壹階段從外吸納;第二階段,合理制定保護性規則,側重形成自主先進生產力;第三階段,待生產力領先後,再回到自由貿易,利用比較優勢獲利。
姜奇平認為,我國知識產權當前存在相當大的問題:之壹,我國現行知識產權政策,不符合後發先至型大國崛起的歷史規律;之二,我國現行知識產權政策,不能充分保護企業利益;之三,我國現行知識產權政策,不符合信息強國取向。成熟的知識產權戰略,壹定是壹種可以趨利避害的中性博弈工具,我國目前尚缺乏壹個整體的知識產權戰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