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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商標註冊有哪些公告和異議?

1.商標註冊審查:法國商標主管部門首先對提交的商標註冊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即申請文件是否齊全,商標圖案是否清晰,商品或服務的類別是否準確。對於已經通過形式審查的商標申請,審查員只審查商標是否具有顯著特征,是否含有不能作為商標使用的名稱或者標記,不搜索在先權利沖突。如果不禁止商標註冊,則該商標將被公告。2.駁回和復審。如果經審查,商標缺乏顯著性或屬於禁止註冊所列的名稱或標記,商標申請將被駁回,申請人可向巴黎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請求國家工業產權局重審此案。3.公告和異議。通過審查的商標將在商標公告中公布。公告期為兩個月。註冊商標所有人或者在先申請或者享有優先權日的申請人,以及馳名商標所有人,可以對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4.註冊。經異議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或者經公告無異議的商標,準予註冊,發給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