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類商標轉讓
35類在商標分類表中屬於服務項的分類,它包含了壹些廣告銷售、推廣、招牌、超市等這些服務項,現在電商入駐也是需要有同名的35類商標。
有個在地方算是知名品牌的企業就因為自己沒有註冊35類商標,別的公司註冊後使用相同的名稱,這個公司將註冊35類的公司告上法庭。
最終法院判敗訴需要承擔50萬的訴訟費。法院的判斷是雖然原告優先註冊了31類商標但是這個分類只有種植加工,其次31類和35類分別從事產業鏈的前端和後端,分工不同,商標本身也有所區別,所以這2個商標不構成相似,而且這個原告還不能用授權門店零售這個服務項因為它屬於35類。
由此可以看出35類在企業生產銷售中還是很重要的,所以如果我們想要購買的商標有同名註冊的35類就要壹起轉讓了,如果沒有我們也要自己查詢後去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