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商標分為實體商標和平面商標兩類。文創產品屬於第16類商標,具體包括但不限於書籍、報刊、藝術照片、卡片、明信片、日歷、日記本、筆記本、畫冊、手冊、海報以及書法作品等商品和服務。
在商標註冊申請時,需要選擇適當的商標類別,以確保商標的保護範圍能夠覆蓋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務。因此,如果您經營的是手工文創制品,建議您選擇第16類商標進行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