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查詢 - 如何評價焚書坑儒,獨尊儒術,科舉制

如何評價焚書坑儒,獨尊儒術,科舉制

焚書坑儒與獨尊儒術

1.加強了思想控制,有利於當時社會的穩定,有利於封建統治的鞏固;

2.摧毀了許多文化典籍,毀滅了許多寶貴的先秦文化;

3.嵌制了人民思想,不利於創新和發展,對後世造成惡劣的影響。

詳細說:

“焚書坑儒”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是中國文化史上兩個重要的事件,在表面上看起來,這兩件事性質是相反的,壹個殺了儒,壹個捧了儒。但實際上,它們對文化的破壞作用是壹樣的。

春秋戰國時代,中國的文化通過“百家爭鳴”到達了壹個巔峰。那個時代,文化人不僅在學術上可以自由地發表言論,在政治地位上也得到了空前的尊重。君主、大臣求賢若渴,養士成風;百家諸子周遊列國,進言勸諫。

文化人在那個時代養成了自由議論朝政的習慣,但“焚書坑儒”把這壹切都給毀了,秦始皇雖然只殺了幾百個儒生,書也沒有全部焚掉,但卻以強大的震懾力昭告了全天下的讀書人,讓他們明白,從此開始,中國進入了壹個專制時代,話再也不可以亂說了。“焚書坑儒”帶了壹個壞頭,用暴力對待文化,所以,才有了之後各朝各代的“文字獄”。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則恫然不同,它沒有采用任何暴力,而是采用了壹種和諧的手段樹立了壹個典型,壹個榜樣。想成功嗎?想當聖人嗎?好,學儒術,其他的都不要學了。儒學是主流,其他的都是非主流,非主流壹輩子都是個窮酸文人,只有主流才能進入士大夫之列。

這個“捧”,實際上還是“殺”,只不過不見血,手段很文明,也很高明。但是,文化的本質決定了只有不同流派和不同思想的爭鳴才能進步,只有壹種思想統壹天下,無論這種思想多麽好,都是對文化的壹種禁錮。

中國文化就是在這種捧捧殺殺中度過了兩千多年,再也沒有出現過諸子百家的那種輝煌。無論唐詩、宋詞、元曲、明清小說多麽好,都掩飾不了這種文化的悲哀。

壹個民族,文化上不強大很容易陷入政治的腐敗和思想的頹廢,僅僅在科技和經濟上強大是沒有用的,那不是真正的強大。大宋朝就是壹個典型的例子,在科技上,宋朝是世界第壹,中國人引以為豪的四大發明就是在這個時期誕生的。在經濟上,宋朝也是世界第壹,清明上河圖顯示了當時的繁榮景象。偏偏就是這樣壹個科技、經濟都占據當時世界第壹的大強國,卻屢被金國這個小國欺辱,最後又被蒙古滅了。大宋朝對儒學的發展到了壹個高峰,也迂腐到了壹個高峰。

李?約瑟難題表明,中國發展的極其緩慢,從而被西方壹舉超過。問題在哪兒呢?就是出在文化上,西方在度過“黑暗的中世紀”後,突然覺悟了,盧梭、伏爾泰等壹大批思想家的出現,使西方進入了壹個文化大爆炸時代,並壹直待續到今天。而中國再也沒有出現過那種文化繁榮,“百家爭鳴”成為了中國文化史上壹個永遠的記憶,壹座豐碑,只能供後人瞻仰,而不能再現和發揚。

可以這麽說,“焚書坑儒” 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整整影響了文化兩千年,這是壹個巨大的悲劇。

科舉制

科舉是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壹種制度。由於采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科舉制從隋朝大業元年(605年)開始實行,到清朝光緒三十壹年(1905年)舉行最後壹科進士考試為止,經歷了壹千三百多年。

科舉制度在中國實行了整整壹千三百年,對隋唐以後中國的社會結構、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科舉原來目的是為政府從民間提拔人才,打破貴族世襲的現象,以整頓吏制。相對於世襲、舉薦等選材制度,科舉考試無疑是壹種公平、公開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最初東亞日本、韓國、越南均有效法中國舉行科舉,越南科舉的廢除還要在中國之後。十六至十七世紀,歐洲傳教士在中國看見科舉取士制度,在他們的遊記中把它介紹到歐洲。十八世紀時啟蒙運動中,不少英國和法國思想家都推崇中國這種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國在十九世紀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務員敘用方法,規定政府文官通過定期的公開考試招取,漸漸形成後來為歐美各國仿效的文官制度。英國文官制所取的考試原則與方式與中國科舉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納了科舉的優點。故此有人稱科舉是中國文明的第五大發明。今天的考試制度在壹定程度上仍是科舉制度的延續。  從宋代開始,科舉便做到了不論出身、貧富皆可參加。這樣不但大為擴寬了政府選拔人才的基礎,還讓處於社會中下階層的知識份子,有機會透過科考向社會上層流動。這種政策對維持整體社會的穩定起了相當大的作用。明清兩朝的進士之中,接近壹半是祖上沒有讀書、或有讀書但未作官的“寒門”出身。但只要他們能“壹登龍門”,便自然能“身價十倍”。歷年來千萬莘莘學子,俯首甘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過希望能壹舉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說,科舉是壹種攏絡、控制讀書人的有效方法,以鞏固其統治。

科舉為中國歷朝發掘、培養了大量人才。壹千三百年間科舉產生的進士接近十萬,舉人、秀才數以百萬。當然其中並非全是有識之士,但能過五關斬六將,通過科考成進士者,多數都非等閑之輩。宋、明兩代以及清朝漢人的名臣能相、國家棟梁之中,進士出身的占了絕大多數。明朝英宗之後的慣例更是“非進士不進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科舉成為高級官員必經之路。利瑪竇在明代中葉時到中國,所見負責管治全國的士大夫階層,便是由科舉制度所產生。

科舉對於知識的普及和民間的讀書風氣,亦起了相當的推動作用。雖然這種推動是出於壹般人對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對知識或靈性的渴望;但客觀上由於科舉入仕成為了風尚,中國的文風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兩朝時,中國的讀書人以秀才計,大部份時間都不下五十萬人;把童生算在內則以百萬計。當中除少數人能在仕途上更進壹步外,多數人都成為在各地生活的基層知識份子,這樣對知識的普及起了壹定作用。而且由於這些讀書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產物,學習的亦是相同“聖賢書”,故此亦間接維持了中國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統壹和向心力。

科舉所造成的惡劣影響主要在其考核的內容與考試形式。由明代開始,科舉的考試內容陷入僵化,變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實際學識。大部分讀書人為應科考,思想漸被狹隘的四書五經、迂腐的八股文所束縛;無論是眼界、創造能力、獨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大部份人以通過科考為讀書唯壹目的,讀書變成只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舉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到了清朝,無論在文學創作、或各式技術方面有傑出成就的名家,卻多數都失意於科場。可以推想,科舉制度為政府發掘人材的同時,亦埋沒了民間在其他各方面的傑出人物;百年以來,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場,虛耗光陰。清政府為了奴化漢人,更是嚴格束縛科舉考試內容。清代科舉制日趨沒落,弊端也越來越多。清代統治者對科場舞弊的處分雖然特別嚴厲,但由於科舉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舉制終於消亡。

就算在科舉被廢除以後,它仍然在中國的社會中留下不少痕跡。例如孫中山所創立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規定五權分立,當中設有的“考試院”便是源出於中國的科舉考試傳統。另外,時至今日科舉的壹些習慣仍然可以在中國大陸的高考中看見。例如分省取錄、將考卷寫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頭裝訂起來,從而杜絕判卷人員和考生串通作弊、稱高考最高分者為狀元等等,俱是科舉殘留的遺跡。

科舉不足和消極影響

按照錢穆先生對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研究:“壹項好的制度若能長久永遠好下去,便將使政治窒息。”隨著科舉制度的發展,特別是在封建社會下,科舉制度也會產生壹些消極的影響。

第壹、由於統治者改變考試內容使科舉成為束縛知識分子思想的枷鎖,明太祖將源於元朝的八股文正式定為科舉考試文體。這種文體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等段落組成,後四個段落中均有兩股對仗的文字,合***八股,所以叫做八股文。八股文的主題須代聖人立言,即以孔子的思想去指導寫文章。清朝將聖人擴大到孔門弟子及朱熹等理學家在內的聖賢,並要求以朱熹行文的語氣為樣式。乾隆以後,試帖詩成為科舉考試的重要項目。試帖詩與八股文壹樣,有固定的程式,也是八聯十六句,不過八股變為六股。首聯如破題,次聯如承題,三聯如起講,四五聯如中股,六七聯如後股,八聯如束股。而且必須發揚孔孟和朱熹思想,不可任意抒發自己的感想。定八股的原來用意我想可能是,用固定的格式寫,便於考官評分,以示“公平”。否則,各人有各人的寫作風格,必出現“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難分高下的情形。但是後來卻成了統治者控制思想的工具,由於考八股文,壓抑了那些本來不擅長科舉科目的人的思想,也使壹些知識分子,無法在學術上、思想上進行創新。從而導致了思想上的落後,使科學技術的發展也停滯不前。甚至產生像孔乙己那樣的科舉犧牲者。

第二、科舉制度也產生了家庭悲劇。由於科舉制度及第者享有豐富的優待的榮譽,而且科舉也是普通人出頭的重要途徑,因此經常會有貧士高中之後拋妻棄子的悲劇發生,相信陳世美(首先,這只是戲曲中的人物,據考證純為子虛烏有,況古之帝王豈容如此欺君之人哉;其次,這也是個人的私德問題。)的醜名是無人不知曉了。這雖然很重要的原因在於當事人的思想價值觀,和責任感,但是科舉畢竟給了它這樣壹塊生存的土壤。 

最後,科舉制度導致官場腐敗。科舉制度隨著歷史車輪的推進,出現了科舉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親師的教育又造成了師門關系的盛行。這樣造成了嚴重的師門裙帶關系現象。這些師門關系在官場中互相拉幫結派,並且官官相護。清朝乾隆年間的大貪官和紳就是壹個最好的例子。他借著乾隆皇帝對他的寵愛而壹手遮天,收受賄賂,富可敵國。而且就多次利用科舉考試的題目為餌收取考生賄賂的錢財。這就不利於國家建設壹個公正公平公開的社會良好制度。造成了官場的黑暗和社會的混亂。

總之就科舉制度的消極作用來說並不主要是制度本身的錯誤,制度本身來說應該承認科舉是壹項好的選官,選才制度。科舉制度是為了選才,也是能夠選出傳統社會的真才並委以重任的。至於明清科舉的八股文之風,加上中國傳統重術不重技術,重視人文科學輕自然科學的傳統,才是導致明清以後科學技落後的真正原因。許多論者把科場上的作弊如挾帶、替考、賄賂考官、通關節等說成是科舉制的弊端,認為晚清科場作弊盛行說明科舉制黑暗。實際上,從宋代以後基本定型的科場條規來看,作弊是人的問題,而不是制度本身的問題。就是現在的高考也會有作弊現象。婦女被排除在選拔範圍之外,也不能歸罪於科舉,沒有科舉制,古代婦女也壹樣無權參政,這是古代社會性質所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