諧音廣告成語也是商人智慧的結晶,保護廣告用語更有效的方法是通過商標。本案再次明確了諧音成語或具有積極意義的詞語可以作為商標使用和註冊。這類商標在商標局的審查階段可能會因為審查員的主觀認識差異而被駁回,但通過復審仍有很大機會贏得商標專用權。所以這類商標被駁回時,建議進行正面復審,以爭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