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第二十二條註冊商標需要改變標識的,應當重新提出註冊申請。如果妳做了改變,妳應該再次申請。妳現在是壹個未註冊的商標。
此外,《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使用註冊商標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註冊商標:
(壹)變更註冊商標的;
如果妳使用的商標標有R,可能會被商標局責令改正或者被撤銷。
如果真的要換,建議重新申請。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