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鄰居養寵物,極其不衛生,影響生活,我會提出建議和意見。如果我不改正,我就會在管理上偷懶,給我的日常生活帶來很大的麻煩。如果鄰居堅持不解決問題,我可以向物業或者環保部門投訴,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飼養寵物的行為不違反我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但應以不影響他人合法權益和正常生活為限。《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對相鄰關系作了專門規定,不動產相鄰所有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鄰居的寵物產生嚴重異味,造成公共區域衛生條件差,嚴重影響正常生活。如果其他途徑不能解決問題,可以以相鄰關系糾紛為由提起訴訟,要求鄰居停止侵害,排除妨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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