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壹規定。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做廣告,銀行不得開戶。
2018年9月28日,全國首批11營業執照和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在長三角G60科技走廊誕生。2009年3月1日起,全國啟用新版營業執照。2065438年4月65438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等六部門發布《關於提高企業開辦效率的通知》顯示,申請人通過“電子窗口”平臺辦理業務,市場監管部門在1日內予以審批,並向企業頒發電子營業執照。其他事項24小時內並聯完成,企業2-3天即可達到運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