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妳所知,異議期是三個月。即使在異議期內沒有異議,商標局也會給妳發商標註冊證。妳的商標會被註冊,但是從註冊公告之日起五年內,對方可以提出爭議申請,爭議也可能會毀掉妳的商標。
第二,證據。
對方有理由提出異議或爭議。對方最有利的理由是證明妳們有合作關系或者其他妳知道他商標的證據。或者說,壹年後和10年後,他的商標使用期限是不壹樣的。
商標能不能拿下來,需要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來審查他的理由。如果有異議或爭議,商標局會給妳的商標代理機構發正式公文,如果是個人申請,會郵寄到當時留下的地址。請及時關註。
我在商標局工作,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