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受理通知書是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後給當事人的憑證,類似於收條。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完備的商標註冊申請書件後,商標局發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人商標局已受理其申請,並告之其申請日期。
商標受理通知書,原來是三個月拿到,現在壹般的是壹個月左右就能拿到,另外,如果委托比較有關系的代理機構,辦理加急申請,在1-3個工作日內就可以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
《受理通知書》只是表明商標局受理了商標註冊申請,而並未表明該申請是否能被核準,因此,《受理通知書》不能作為其商標使用的合法性證明文件。事實上,有相當數量的商標註冊申請雖已被商標局受理,但經審查後又被駁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