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晚,“加拿大鵝規定中國大陸門店不得退貨”登上熱搜榜。有消費者反應,在該品牌上海國金中心門店購買了壹件11400元的羽絨服,後來發現衣服存在商標繡錯、縫線粗糙、面料有異味等問題,但該門店拒絕退換貨。12月1日,加拿大鵝在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更換條款》中第壹條的含義是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產品可以退貨退款。
加拿大鵝為什麽會改口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12月1日上午,上海市消保委約談了加拿大鵝商貿有限公司),公司派外部律師、高級客戶體驗經理和國金門店店長參加了本次約談會。
約談反映加拿大鵝參會人員對專門店“更換條款”的具體含義並不了解。參會人員所表述的公司退換貨流程與消費者反映的實際情況多有出入,上海市消保委要求加拿大鵝在12月2號中午前提交《更換條款》的正式說明,另在約談中上海市消保委詢問了中國大陸以外區域加拿大鵝專門店退換貨條款是否與中國大陸相壹致,加拿大鵝參會人員表示不知道,加拿大鵝參會人員也確認了在加拿大鵝官網上30日無理由退貨的相關條款,並表示該條款不適用於中國大陸,中國大陸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