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提交商標電子申請後,對國家知識產權局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以提交補正文件、說明或修正文件、書面協議、證明文件、使用證據材料的,用戶應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按要求以電子文件形式提交回文。
上傳審核完成後,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審查過程中所產生的商標文件以電子文件形式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送達至用戶賬戶。用戶及時登錄商標網上服務系統即可查收電子商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