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鈺翊)針對7月上旬中國航空工業文化中心(以下簡稱:航空中心)要求吉利汽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的通知,吉利汽車於7月22日做出回應,回應稱網上出現的吉利豪越與“運20”的關聯內容非官方行為,但對於官方轉發而造成的誤會表示歉意,並已刪除相關內容。
根據航空中心發布的侵權通知函,函中稱吉利汽車未經授權,擅自使用“運20”商標及外觀形象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既侵犯了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合法權益,又誤導了消費者吉利豪越汽車將與“運20”飛機合作,屬於虛假宣傳。
為此,航空中心要求吉利立即停止侵權載體的傳播,刪除所有侵權載體的內容,並正式向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道歉,對外澄清吉利豪越品牌與運20並無聯名宣傳關系,同時在吉利汽車官方媒體平臺上發布。
7月22日早間,吉利汽車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官方聲明,對此事作出回應。聲明稱,相關報道中所指的大飛機形象非“運20”。吉利汽車表示,為了展現吉利豪越大空間的的產品特點,由上海奧岱廣告有限公司承接制作了以大飛機形象為裝載背景的宣傳視頻,片中涉及的大飛機素材非“運20”飛機,是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的正版圖像版權素材,屬於正當的版權使用範圍。
但與此同時,吉利汽車認為官方在社交媒體上對網友制作的內容進行了轉發,造成吉利豪越與“運20”合作的誤會,對此表示歉意,並對相關內容進行了刪除。
至此,這場侵權傳播暫告壹段落。不過,此事值得引起行業內企業的警惕,在做產品宣傳推廣時必須謹慎,不可抱有僥幸心理打“擦邊球”,不然只會“偷雞不成蝕把米”。當然,吉利汽車正面應對、快速響應的態度還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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