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標誌是指“綠色食品”,“GreenFood”,綠色食品標誌圖形及這三者相互組合等四種形式,註冊在以食品為主的***九大類食品上,並擴展到肥料等綠色食品相關類產品上。
綠色食品標誌商標作為特定的產品質量證明商標,已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其商標專用權受《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保護。凡具有生產“綠色食品”條件的單位和個人自願使用“綠色食品”標誌者,須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調查、檢測、評價、審核、認證等壹系列過程,合格者方可獲得“綠色食品”標誌使用權。標誌使用期為3年,到期後必須重新檢測認證。這樣既有利於約束和規範企業的經濟行為,又有利於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綠色食品商標已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的有以下四種形式(AA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