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獨占使用許可怎麽理解
在此種情況下,除許可人給予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權利外,被許可人還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權利。即許可人不得把同壹許可再給予任何第三人,但許可人保留自己使用同壹註冊商標的權利。排他許可僅僅是排除第三方在該地域內使用該商標。在發生註冊商標專用權被侵害時,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和商標註冊人***同起訴,也可以在商標註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自行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權法》 第四十三條 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 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