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名,也就是店名,是可以改的,但前提是同轄區同行業沒有重名。
2.經營者的名字,不能改,除非是家族企業,否則可以在家族成員之間轉讓。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做廣告,銀行不得開戶。
變更營業執照名稱的流程如下:
1.確定公司類型、名稱、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比例後,可以到工商局現場或網上提交名稱核驗申請。如果失敗,您需要重新驗證名稱。變更營業執照名稱所需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書或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四)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五)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2.提交材料大概5-15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級管理人員信息、經營範圍,網上提交預申請。網上預審通過後,按預約時間向工商局提交申請材料;
3.領取執照,攜帶《設立登記核準通知書》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註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登記。實行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中變更經營者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也就是說,新的個體工商戶條例規定,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能變更經營者。
《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保留6個月。保留期滿後,申請人未辦理個體工商戶設立或者變更登記的,預先核準的名稱自動失效。申請人可以在保留期限屆滿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登記機關提出延期申請,經登記機關批準,保留期限可以延長6個月。
個體工商戶預先核準的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轉讓或者用於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