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品牌的權屬來劃分,品牌可以分為類型如下:
自主品牌。企業自創的品牌商標。
特許品牌。特許人以合同形式授予被特許人使用的品牌。
聯合品牌。兩個或兩個以上品牌在壹個特定商業活動中聯合作業。
本質
品牌的本質是品牌擁有者的產品、服務或其它優於競爭對手的優勢能為目標受眾帶去同等或高於競爭對手的價值。其中價值包括:功能性利益、情感性利益。
廣義的“品牌”是具有經濟價值的無形資產,用抽象化的、特有的、能識別的心智概念來表現其差異性,從而在人們意識當中占據壹定位置的綜合反映。品牌建設具有長期性。
品牌與商標
商標與品牌是兩個不同領域的概念,極易混淆。在日常工作中,很多人把這兩個術語混用、通用。甚至錯誤地認為標註商標的符號就成為了壹個品牌。果真如此的話,那所有在工商局註冊了的商標都可以稱之為品牌了。
中國是壹個商標大國,中國又是壹個品牌弱國,全球最有價值的100個品牌,中國品牌屈指可數。可見,商標與品牌並不能夠劃等號,兩者是從不同角度指稱同壹事物,它們既有密切聯系又有所區別。
生活中,很多人常常把這兩個概念混淆,認為商標註冊後就成了壹個品牌,其實,註冊商標要成為壹個真正的品牌還要經歷壹個艱辛漫長的過程,就像修建萬裏長城。
商標是品牌的壹個組成部分,它只是品牌的標誌和名稱,便於消費者記憶識別。但品牌有著更豐厚的內涵,品牌不僅僅是壹個標誌和名稱,更蘊含著生動的精神文化層面的內容,品牌體現著人的價值觀,象征著人的身份,抒發著人的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