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5年,美國佐治亞州的(約翰·彭伯頓),發明了深色的糖漿稱為彭伯頓法國酒可樂(Pemberton's French Wine Coka)1885年政府發出禁酒令,因此彭伯頓發明無酒精的Pemberton's French Wine Coka。1886年5月8日他想發明壹種飲料,壹種讓很多需要補充營養的人喜歡喝的飲料。
那天,他正在攪拌做好了的飲料,發現它具有提神、鎮靜的作用以及減輕頭痛的作用,他將這種液體加入了糖漿和水,然後加上冰塊,他嘗了嘗,味道好極了,不過在倒第二杯時,助手壹不小心加入了蘇打水(二氧化碳+水)這回味道更好了。
合夥人羅賓遜(Frank M.Robinson)從糖漿的兩種成分,激發出命名的靈感,這兩種成分就是古柯(Coca)的葉子和可拉(Kola)的果實,羅賓遜為了整齊劃壹,將Kola的K改C,然後在兩個詞中間加壹橫,於是Coca-Cola便誕生了,第壹份可口可樂售價為五美分。
發展背景
1888年,阿薩·坎德勒 看到了可口可樂的市場前景,購買了其股份,掌握了其全部生產銷售權。坎德勒開始把制造飲品的原液銷售給其他藥店,同時也開始在火車站,城鎮廣場的告示牌上做廣告。1901年,廣告預算已達100,000美元。
真正使可口可樂大展拳腳的,是兩位美國律師。他們到當時可口可樂公司的老板阿薩·坎德勒的辦公室,提出壹個創新的商業合作方式,就是由可口可樂公司售給他們糖漿,他們自己投資生產的公司及售賣點,將糖漿兌水、裝瓶、出售,按可口可樂公司的要求生產及品質保證。坎德勒在1899年以1美元的價格售出這種飲料第壹個裝配特別許可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