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境內從事商品生產或經營活動,並依法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單位依《商標法》規定辦理的涉外企業,以商標註冊申請人和名義,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註冊申請時,需要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壹、商標註冊申請書怎麽寫尚未註冊申請書由以下幾部分構成:1、正件。指商標註冊申請書,壹般為2、附件。商標圖樣等。3、基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署。申請人名稱:申請人地址:是否***同申請:□是□否郵政編碼:聯系人:電話(含地區號):傳真(含地區號):代理組織名稱:商標種類:□壹般□集體□證明□立體□顏色商標說明:類別:商品/服務項目:(附頁:頁)申請人章戳(簽字):代理組織章戳:代理人簽字:將壹張商標圖樣貼在格內,另附五份商標圖樣。指定顏色的附著色圖樣五份和黑白稿壹份。圖樣應不大於10×10cm,不小於5×5cm。二、商標註冊申請書的註意事項註: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寫代理項目。2、申請商標的種類在“商標種類”壹欄的方框中選擇(壹般、集體、證明三項只能選其壹,立體和顏色可以多選。)3、***同申請註冊同壹商標的,申請人名稱/地址欄填寫代表人名稱/地址,同時在“是否***同申請”壹欄選擇“是”,其他***同申請人在申請表附頁填寫名稱(不需要填寫地址)。4、收費標準:受理商標註冊費1000元,10個商品/服務項目以上(不含10個),每超過壹個,另加收100元。受理集體商標註冊費3000元,受理證明商標註冊費3000元。5、“商標說明”壹欄填寫內容:商標圖樣外文的含義、特殊字體的文字表述、立體/顏色商標的說明。商標註冊申請書(附頁)其他***同申請人名義列表: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希望大家看完後對此會有壹個整體的認知。
法律客觀:商標註冊申請基本條件和要求:(壹)商標申請書件齊備:商標註冊申請書需加蓋申請人章戳,委托代理的應提供商標代理委托書並加蓋代理人章戳;直接辦理的還需提供: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蓋有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章戳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的介紹信,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二)申請書件填寫規範,如需改動,需加蓋章戳或簽名;(三)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於粘貼;(四)申請人用藥品、卷煙或報刊、雜誌商標註冊,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五)用人物肖像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的,必須提供肖像權人授權書並經公證機關公證;(六)辦理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還需提供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的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商標註冊申請:(壹)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即進入實質審查程序;若不符合形式審查,商標局將向代理人或申請人發送補正通知或有予受理通知,基本予受理保留申請日期、申請號,補正合格後進入實質審查程序。(二)商標申請通過實質審查後即進入初步審定公告程序;若不能通過實質審查,商標局將駁回商標申請或要求修正,修正合格後再進入初步審定公告。(三)商標自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若無人提出異議或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進入核準註冊公告程序和發證程序;若裁定異議成立商標局將駁回商標申請。商標註冊申請補正程序:商標局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書件後,經審查,商標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申請收件填寫基本符合規定,但需要進壹步修正和完善的,根據《商標實施細則》第十壹條的規定,商標局將通知代理人或申請人按要求補正,並在收到補正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補正並連同該通知壹產交回商標局,保留申請日期、申請編號。未作補正或者過期限補正的,申請日期、申請號不予保留。商標註冊申請不予受理程序:商標局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收件後,經審查,商標申請手續不齊備或未按規定填寫申請書件。根據《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的規定,商標局將予以退回的,申請日期、申請號不予保留;如需重新申請,補齊有關手續後再行申報。如代理人或申請人自行更換了蓋有商標局騎縫章的商標圖樣,該申請書失效,如需繼續申請,應重新辦理手續,並交納費用。商標註冊申請審查修正程序:根據《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的規定,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壹般指商標、商品或服務內容)可以修改後通過的,發給《審查意見書》,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予以修正;未作修正、起過期限修正或者修正後仍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駁回申請,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商標國際註冊:商標國際註冊指按照馬德裏協定和馬德裏協定有關議定書,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進行商標註冊。國內申請人申請商標國際註冊,必須首先在中國取得商標註冊、初步審定或者申請已被受理為基礎並且符合下列條件之壹:(壹)在我國設有真實有效的營業場所;(二)在我國有住所;(三)擁有我國國籍。申請國際註冊,申請人可以直接或委托代理組織到商標局辦理,也可以直接或委托代理組織到國際局辦理。國際註冊並不能產生專用權,只有當商標註冊人申請並獲準在某個成員國得到保護,該國示註冊商標才能在該國享有同本國註冊商標相同的權利。提供優先權證明:優先權指在巴黎公約成員國中,甘壹申請人向兩個以上國家分別提出同壹商標註冊申請,相隔時間若不超過六個月,可用第壹次申請日期作為第二次申請的日期,以取得優先申請的權利。如我國某壹申請人於1998年1月1日向中國商標局提出商標國內註冊申請,繼而又於1998年7月1日前向名國商標主管機關就同壹商標提出國際註冊申請,那麽這個申請人便可要求優先權,以第壹次的1998年1月1日的申請日期作為第二次的申請日期。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申請:集體商標是指由工商業團體、協會或其他集體組織的成員所使用的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用以表明商品的經營者或服務的提供者屬於壹組織。申辦集體商標除報送壹般商標必備的申請書件外,還應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以及該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服務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上,用以證明該商品或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其他特定品質的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辦理證明商標除應提供上述集體商標所需材料外,還應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說明申請人對某種商品或服務的特定品質具備檢測和監督能力證明文件。馳名商標認定申請:馳名商標是指在市場上享有較高聲譽並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註冊商標。馳名商標由商標局認定,申請馳名商標應提交下列證明文件:(壹)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中國的銷售量及銷售區域;(二)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三年來的主要經濟指標及其在中國同行業中的排名;(三)該商標的廣告發布情況;(四)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外國的銷售量及銷售區域;(五)該商標最早使用及其連續使用的時間;(六)該商標在中國及外國的註冊情況。(七)該商標馳名的其它證明文件。特殊標誌登記申請:特殊標誌是指經國務院批準舉辦的全國性或者國際性的文件、體育、科學研究及其他社會公益活動所使用的由文字、圖形組成的名稱及縮寫、徽記和吉祥物等標誌。申請特殊標誌登記,除申請書外還需提交下列文件:(1)國務院批準舉辦該社會活動的文件或批示;(2)準許他人使用該特殊樗條件及管理辦法;(3)其他文件。商標異議申請: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其實細則明確規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於公正、公開進行商標確權,提高商標註冊審查質量。商標異議的內容範圍很廣,既包括初步審定的商標與申請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審定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的禁用條款或商標不具顯著性,還包括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等。提出商標異議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標註冊人,也可以是非商標註冊人,既可以是企業、事業單位,也可以是個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商標的異議期為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商標異議申請日期,以商標局請書件的日期為準。異議期的最後壹天是節假日的,可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收到申壹個工作日。商標異議人須交送《商標異議書》,在異議書中要將被異議商標的申請人、商品類別、商標刊登初審公告的日期、公告期號和初審號填寫清楚。反之,當別人對自己商標註冊提出異議時,被異議人可以在期限內作出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