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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茅臺酒最早的記載是在

關於茅臺酒最早記載的是清代嘉慶年間的《仁懷草誌》。

該書有“城西茅臺村制酒,全黔稱第壹”的記載。[38]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偈盛燒房”將其產酒正式定名為茅臺酒。

清《舊遵義府誌》所載,道光年間,“茅臺燒房不下二十家,所費山糧不下二萬石。”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清代詩人鄭珍詠贊茅臺“酒冠黔人國”。

1949年前,茅臺酒生產雕敝,僅有三家酒坊,即:華姓出資開辦的“成義酒坊”、稱之“華茅”;王姓出資建立的“榮和酒房”,稱之“王茅”;賴姓出資辦的“恒興酒坊”,稱“賴茅”。

1951年,政府通過贖買、沒收、接管的方式將成義(華茅)、榮和(王茅)、恒興(賴茅)三家私營釀酒作坊合並,實施三茅合壹政策——國營茅臺酒廠成立。

發展歷程:

2013年3月28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準調整“茅臺酒”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名稱和保護範圍。

2019年6月12日,茅臺集團宣布6月30日前停用“國酒茅臺”商標。2019年6月29日,起正式更名為“貴州茅臺”。生產情況2016年,茅臺酒及系列酒基酒***生產約為6萬噸,其中茅臺酒基酒約為3.9萬噸,系列酒基酒約為2.1萬噸。

茅臺酒實現銷售量同比增長37.6%,實現銷售額同比增長40.6%。2017年,茅臺酒基酒產量達42771噸,完成年計劃的130.9%,入庫合格率為99.96%。2019年10月23日,2019《財富》未來50強榜單公布,貴州茅臺排名第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