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號消息,小米科技公司在近期壹起商標侵權起訴中獲賠3000萬元,成功維護了自己的知識產權。
該案名稱為“小米科技公司訴深圳小米公司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由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
小米科技公司2010年成立之後,深圳小米公司2012年成立,其在天貓平臺開設店鋪,公開進行招商合作,並將他人生產的商品標註自己為制造商進行對外銷售。
比如,深圳小米公司在店鋪中銷售充電器、移動電源、風扇、按摩儀等182款商品,銷售頁面均標註“小米數碼專營店”,其中114款商品的銷售標題中標註“小米數碼專營店”“小米專營店”“小米”。
小米科技公司主張深圳小米公司的上述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請求判令深圳小米公司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3000萬元。
深圳中院審理認為,深圳小米公司明知涉案商標仍故意侵權,且侵權行為時間長、範圍廣、規模大,屬於情節嚴重,適用三倍懲罰性賠償,因此判決深圳小米公司賠償小米科技公司3000萬元。
小米公司的維權案例也為廣大企業主敲響警鐘,商標保護不僅僅只是大公司需要考慮的事情,為了使企業更好地發展,走得更遠,任何公司從創立之初就應該擁有這樣的保護意識。小米,在這壹點上顯然做得很到位。
除了將創始人“雷軍”的姓名進行全類別保護,為了避免“小米”商標被傍名牌,小米幾乎註冊了含有“米”字的所有日常用詞,且每個至少進行了四個類別的保護。
此外,2013年,雷軍還斥巨資360萬美元拿下域名mi.com,雖然他大喊“這也太貴了,感到肉疼”,但也不妨礙他“剁手”的速度。
我們常說,市場未動,品牌先行。互聯網時代,品牌侵權案件、名稱搶註案件屢屢發生,因此無論任何行業任何產品都應該提前布局,且註意圍繞主品牌進行防禦性註冊,構建品牌商標域名護城河。www.bu2w.com/domain/doma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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