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因為專利工作涉及專業技術和法律法規,是壹項跨學科的工作。企業裏的人很難既有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經驗,又有法律工作者的工作實踐。
第二,壹般企業專利工程師的工作不僅僅是專利工作,還包括商標、版權、商業秘密等其他知識產權工作。所以,其實企業專利工程師就是知識產權工程師。
第三,企業中的大多數人(包括高層領導)還不明白知識產權是壹種無形財產,與財務部門管理的貨幣具有同等價值。這種無形財產給企業帶來的收益有時比實物有形財產要大得多,所以對待知識產權工作的態度就是應付上級的指標,這是極其被忽視的。以上三點,很難在確定性企業開展專利工程師的工作。在企業做專利工程師,最好能說服領導重視支持,最好能參加專利主管部門主辦的專利工程師培訓,讓自己具備必要的基礎知識,便於後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