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有45個類別,其中商品34個類別、服務11個類別。
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標為商品商標,指定使用在服務上的商標為服務商標。
二、辦理途徑 申請註冊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有兩條途徑: (壹)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三、辦理步驟 (壹)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壹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壹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商標註冊申請前查詢(非必須程序)→ 準備申請書件 → 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 →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在交費窗口繳納商標註冊規費 →壹個月左右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非必須程序) 四、申請前的查詢(非必須程序) 壹件商標從申請到核準註冊大約需要1年半時間。
如果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壹方面損失商標註冊費,另壹方面重新申請註冊商標還需要大約1年半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準註冊仍然處於未知狀態。
因此,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前最好進行商標查詢,了解在先權利情況,根據查詢結果作出判斷後再提交申請書。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註冊申請的,由商標代理機構負責查詢。
(詳見“商標註冊申請前的查詢”) 五、商標註冊申請書件的準備 (壹)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申請商標註冊的,應提交以下申請書件: 1、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厘米並不大於10厘米。
若指定顏色,則為彩色圖樣5張,並附黑白墨稿壹張。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如不能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須加蓋申請人印章。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5、如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聲明文件。
(二)自然人申請商標註冊的,應提交以下申請書件: 1、申請人簽名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厘米並不大於10厘米。
若指定顏色,則為彩色圖樣5張,並附黑白墨稿壹張。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的復印件,並出示身份證或護照的原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如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註冊的聲明文件。
(三)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的具體要求 1、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應當打字或印刷。
對於手寫的商標申請書件,商標局不予受理; 2、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應按照《營業執照》填寫,如果《營業執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業所在地的省、市、縣名稱的,申請人必須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縣名稱。
公章應與《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完全壹致; 3、商品或服務項目應按照《商品和服務分類表》或《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填寫規範名稱,壹份申請書只能填寫壹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
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未列入分類表的,應當附送商品或服務項目的說明。
4、如申請人是自然人,申請人名稱除填寫姓名外,還須在姓名之後填寫身份證號碼;申請人地址可以填寫自然人的實際地址或通訊地址。
5、如申請註冊的商標不是立體商標和顏色組和商標,申請人應在商標種類壹欄的“壹般”前的方框中打“√”。
六、商標註冊規費的繳納 在壹類10個商品名稱或服務項目之內,每件商標註冊申請規費為1000元,10個以上(不含10個),每超過壹項,另加收100元。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註冊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商標註冊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七、商標註冊申請補正程序(非必經程序) (壹)簡要說明 1、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商標註冊申請的,如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書面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申請人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指定內容補正後交回商標局。
期滿未補正的,視為放棄該申請。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註冊申請的,如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書面通知該商標代理機構予以補正。
商標代理機構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指定內容補正後交回商標局。
期滿未補正的,視為放棄該申請。
(二)註意事項 1、申請人按照要求對不規範或不具體的商品或服務項目進行補正時,可以修正或刪除。
修正時仍應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填寫規範名稱,但不得擴大商品或服務範圍。
2、因商標圖樣不清或應填寫商標說明而發回的補正,申請人應按商標局的要求補正,不得對商標做任何實質性的更改,否則視為無效。
3、申請人按照補正要求修改後,應加蓋申請人公章。
如申請人是自然人,應由本人簽名。
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註冊申請,應加蓋商標代理機構的公章。
八、商標註冊申請的部分駁回程序(非必經程序) (壹)簡要說明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壹條規定:商標局對受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對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註冊申請符合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對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註冊申請不符合規定的,予以駁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註冊申請,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商標局對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註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的,申請人可以在異議期滿之日前,申請放棄在該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註冊申請;申請放棄在該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註冊申請的,商標局則撤回原初步審定,終止審查程序,並重新公告。
因此,該程序並不是商標實質審查的必經程序。
(二)辦理 《商標註冊部分駁回通知書》由商標局統壹編號打印後,以掛號信函的方式直接寄給申請人。
通過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則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自取的除外)。
《商標註冊部分駁回通知書》因故未能寄達申請人或商標代理機構且被郵局退回的,商標局將在《商標公告》上刊登《商標註冊部分駁回通知書》送達公告,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視為送達。
送達之日起15日內來商標局辦理有關手續的,準予恢復法律程序,否則視為放棄權利。
九、註意事項 1、申請人在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時,應當按照營業執照填寫地址。
提交申請後,如果發生補正、駁回或部分駁回、初步審定公告、領取《商標註冊證》等事項,商標局將依據該地址以掛號郵寄方式送達申請人。
如申請人實際地址與營業執照地址不符,應當先行辦理營業執照的地址變更,再提交申請。
提交商標註冊申請後發生地址變更的,可憑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及相應手續辦理變更地址申請。
申請人地址不通郵的,最好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註冊申請及其他事宜。
2、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後,經形式審查後認為手續齊備、填寫規範的,壹般在壹個月後以掛號郵寄方式寄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
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則將《受理通知書》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受理通知書》僅表明商標註冊申請已被商標局受理,並不表明該申請已被核準。
3、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的,如果對駁回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4、申請註冊的商標被提出異議的,如果申請人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異議裁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5、在不發生申請補正、被提出異議的情況下,壹件商標從申請到領取《商標註冊證》大約需要1年半時間。
商標被核準註冊後,如果是直接在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將按照商標註冊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名稱和申請人地址寄出《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將《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6、如果申請人在提交商標註冊申請之日起1年半內沒有收到任何信息,可以向商標局進行商標申請後免費查詢。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註冊申請,必須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向商標局進行商標申請後免費查詢。
(詳見“如何辦理商標申請後的查詢”) 7、商標在提出申請之後但尚未核準註冊前仍為未註冊商標,仍須按未註冊商標使用。
如果使用該商標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影響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該行為的查處。
8、申請人如需進行商標查詢,可在申請前到商標註冊大廳的查詢窗口辦理。
查詢所提供的在先權利信息僅供查詢人參考,商標註冊大廳的受理窗口不負責解釋。
9、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
註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以在期滿後的111個月的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展註冊遲延費。
寬展期滿後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商標局將註銷該註冊商標;如果註冊人想繼續使用該註冊商標,則須重新提出註冊申請。
至於費用那要看當地實阮情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