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中,相似相同的商標是註冊不下來的,但是還有商標搶註這回事,我們說註冊相似商標可能會有風險。
為什麽註冊和別人相似的商標要賠錢啊?
1、並不是所有註冊的商標和已存在的商標相似以後都被認定為侵權。商標分兩種,壹種是非註冊商標,就是自己設計出來就直接使用,沒有去商標局申請註冊,在現代社會這樣的情況已經很少;另壹種是註冊商標,就是已經被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這些商標是被法律認定了的享有專用權的商標。
如果妳現在自己設計了壹款商標然後向商標局申請了註冊,並且同時投入了使用,可事實上妳的商標已經與現實中的某個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那麽妳使用商標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對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屬於民事侵權。註冊商標的所有人如果以此來對妳主張權利,那妳就可能面臨賠款的可能。
值得強調的壹點是妳的商標使用對註冊商標構成了侵權,才被要求賠償的,並不是妳申請註冊的行為構成了侵權。當然,商標局會在職權範圍內對妳的商標進行審查,如果發現妳的商標確實與已註冊商標構成近似,其直接結果是駁回妳的商標註冊申請,不會同時對妳進行行政處罰,也不會代這註冊商標所有人對妳進行訴求。
2、向商標局申請註冊商標有壹個過程,持續周期大約2年左右。商標局受理商標註冊申請以後,會先進性形式審查,然後再進行圖形、文字等信息的近似和顯著性審查,這個過程是漫長的,當發現了存在商標法規定的不應核準註冊的情況,會駁回妳的商標註冊。
這裏說的那種情況應該屬於商標還在審查期間被註冊商標所有人直接提起了侵權訴訟。商標局有審查和把關的權利和義務,但並不代表商標局可以在妳申請註冊之前就可以保證妳的申請註冊商標壹定可以通過審查。
3、商標申請前應該做壹下在先權利沖突檢索。在先權利是指商標法中規定的已經核準註冊的商標權利,或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已經初步公告的商標的權利。商標申請前的檢索十分必要,因為現在每年申請註冊商標的數量太多,有幾十萬件,其中排除壹些惡意模仿的情況,依然有不可避免的偶然巧合因素,使得自己的商標可能與在先權利構成近似,所以進行檢索就尤為必要了。
商標查詢可以通過兩個途徑:
(1)商標局可以提供檢索服務,不過收錢的,圖形檢索120元,文字檢索80元。
(2)代理機構查詢,壹般的代理機構商標查詢都是免費的。
註冊商標壹定要按照商標法規定,並且做好商標查詢,當然這些事情都可以交由商標代理公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