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不是假的!拼多多“賣假貨”的回應引發更多質疑。那麽,山寨產品是假貨嗎?山寨產品和假貨有什麽區別?
據浙江樂清市檢察院檢察官陳勤勤介紹,所謂山寨,是指產品的外包裝和主要功能與知名大品牌相同或基本相同,但註冊商標存在差異,如“六個核桃”改為“大核桃”,“汰漬”改為“凈”。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北京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郭德忠向記者詳細介紹了“假貨”的定義。“所謂日常生活中的假貨,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他解釋說,參照《刑法》第140條關於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偽劣產品主要包括產品中混入雜質或者異物,導致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質量要求的情形, 規定或明示產品質量標準,降低或喪失其應有的使用性能,以此冒充具有壹定使用性能的產品。 第二,從知識產權的角度,假冒商品可以解釋為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假冒專利產品,尤其是假冒外觀設計專利的產品。“山寨和假貨是可以交叉的,就是有的山寨貨同時侵犯了他人的註冊商標權或者假冒專利,或者有的山寨貨質量和性能不合格。”
“目前中國法律對假貨和山寨沒有明確的定義,‘山寨不是假貨’或者‘山寨是假貨’的道德爭論是沒有意義的。”雲南財經大學教授楊靜認為,“更應該關註涉案商品是否侵犯了他人以知識產權為代表的合法權利。”
假冒商品可能侵犯註冊商標權和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