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流程:
1.查詢商標名稱是否已有相同或相似商標存在,還需確認商標註冊的類別,註冊的商標所在的行業和服務。
2.準備材料: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請,需出示您的身份證個體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以企業名義來申請註冊,需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提供經發證機關簽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有單位公章及個人簽字的填寫完整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3.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申請,或者委托商標代理機構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讓他們幫妳做商標申請文件,以及提交商標申請文件。
4.商標註冊主管機關對商標註冊申請,進行商標審查(9—12個月)、初審公告和註冊公告(3個月),公告無異議,就可以領取商標證。
擴展資料:
1枚商標1次申請官費為3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3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30元/個類別收取官費。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註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商標註冊證明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商標查詢(2天內)→申請文件準備(3天內)→提交申請(2天內)→繳納商標註冊費用→商標形式審查、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1個月)→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頒發商標證書(總***需要14-18個月左右)
壹個商標從申請到核準註冊,大約需壹年至壹年半時間。商標註冊申請的核準或駁回沒有法定期限,商標局審定公告該商標,再下發商標註冊證,該商標至此獲得核準。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申請商標續展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