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查詢被執行人財產的方法有哪些?壹是要明確被執行人的財產類別。被執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財產形式不同,數量也不同,但都是相似的。被執行人的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動產和不動產);現金;股權投資(上市公司股票、權證);購入的證券,包括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到期未到期的債權;其他應收賬款;無形資產,包括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第二,如何才能查出被執行人轉移或者隱藏的財產?1.從申請人處挖出財產線索,如申請人與被執行人簽訂的合同、往來函件及傳真、被執行人的網址,以及被執行人的住址或辦公地點、聯系方式、動產、不動產及各種收入、債權、銀行賬號、財產保全、證明材料及抵押物等基本信息。律師應當將不舉證的後果告知申請執行人。即申請執行人不能證明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人民法院將以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為由終止執行,並告知其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找到時,可以申請恢復執行程序。了解配偶情況:姓名,是否有固定工作單位和收入,為追加被執行人做準備。被執行人及其他人所有的財產,以及有擔保或者其他優先受償權的財產,也應當予以關註。2.案外人舉報或者懸賞主動向被執行人的關聯方查詢債權的。此外,被執行人可以通過懸賞申請強制執行。即案件因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者無法找到被執行人財產而無法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通過懸賞的方式申請強制執行,鼓勵相關知情人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或者其應得的債權。同時,應當明確告知申請執行人,以懸賞方式申請執行的,必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懸賞方式和金額,並繳納公告費。3.從被執行人處獲取財產線索(1)。(2)跟蹤被執行人的出納,找到賬戶裏有錢的銀行。(三)被執行人前方經常停放的車輛。(4)被執行人單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銀行。4.委托代理律師查詢以下信息:(1)工商檔案查詢銀行、賬戶、賬號、股權、子公司、分公司、股東身份證號、居住地址、驗資報告、股東出資是否虛假、到位、有無抽逃出資情況。(二)被執行人繳納水、電、稅的情況。(3)知識產權可以向國家商標局和專利局查詢。(4)尋找不動產主要指土地、房產、國資、林業等管理部門。(5)名下車輛應在當地車管所查詢。5.積極協助人民法院調查或者申請人民法院發出財產調查令。對於壹些因客觀原因無法核實或調查的財產線索,要將財產線索提供給法院,積極協助法院調查執行。三。查詢被執行人賬戶的十種方式:1:在人民銀行會計部查詢被執行人基本賬戶開戶情況,在人民銀行外資部查詢外幣開戶情況。第二招:去工商局查詢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銀行開戶,外資企業和民營企業都有審計報告,從中可以查詢企業存貸款銀行。第三招:去國稅局查詢企業增值稅繳納賬戶。第四招:去地稅局查詢企業繳納的所得稅或營業稅。第五招:去電信局了解企業電話費是從哪個賬戶繳納的(適合大型企業及其集團)。第六招:去自來水公司、煤氣公司查詢企業繳納的水電費的賬目。第七招:去電業局查詢企業電費繳納賬戶。措施八:以買家身份電話談生意,要求對方把錢轉到那個賬戶。(這招防不勝防)第九招:通過銀行查銀行,通過查銀行的往來賬戶和單據,搞清楚對方的資金去向。10招數:通過員工發工資的銀行查詢企業存款。以上知識是邊肖對“如何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有哪些查詢被執行人財產的方法”這個問題的回答。如果讀者需要法律幫助,歡迎尋求法律咨詢。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三條為被執行人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被第三人占有的財產;財產指定給第三人繼續保管的,第三人不得交付被執行人。人民法院為自己的利益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被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財產,第三人可以繼續占有、使用,但不得交付被執行人。第三人無償借用被執行人財產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四條被執行人將其財產出售給第三人,第三人已支付部分價款並實際占有該財產,但被執行人按照合同約定保留所有權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請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在向人民法院支付全部余款後,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