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流程是首先將商標申請提交到商標局,商標局在書審合格後會下發壹份受理通知書,受理通知書上有申請號、申請日及申請人名稱地址等情況,然後該份商標申請隨即被放到商標避的電腦中,等待著審查員的實質審查,從現在的審查時間上來看,應該是19個月的時間,如果被予以駁回,審查員會下發壹份駁回通知書給申請人,申請人如不服駁回決定,需要在收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要求駁回復審;如通過審查,則會將該商標初審公告在商標局出版的《商標公告》上,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如無第三人對其提出異議,公告期滿該商標予以核準,商標註冊證會在核準之日起壹至兩個月內下發給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