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慎用以下患者壹般不宜使用:結核病患者、糖尿病患者、血管硬化者。
3.藥物對兒童的影響使用本藥期間,生長激素的分泌受抑制,兒童用藥時應謹慎。
4.藥物對妊娠的影響孕婦不宜使用。美國藥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對本藥的妊娠安全性分級為C級。
5.藥物對哺乳的影響本藥能否分泌入乳汁尚不明確。
6.用藥前後及用藥時應當檢查或監測減量或突然停藥後,應監測心臟功能,並隨時觀察心肌的變化。
1.過敏反應少數患者可出現過敏反應,包括發熱、皮疹、血管神經性水腫,偶可發生過敏性休克,這些反應在腺垂體功能減退與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者較易發生,尤其在靜脈給藥時,因而給疑有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者作ACTH試驗時,宜口服地塞米松(壹日1mg),以避免嚴重反應的發生。
2.心血管系統長期、大劑量使用本藥,可能導致高血壓、心臟擴大,左心室代償功能增強。
3.精神神經系統可有頭痛,另可誘發精神失常、情緒不穩定、欣快、失眠、抑郁及人格改變,可能是由於可的松分泌增加,但也可能是本藥直接作用所致。
4.代謝/內分泌系統可產生糖皮質激素和鹽皮質激素增多的相關反應(出現醫源性庫欣綜合征及明顯的水鈉瀦留和相當程度的失鉀)。另有以下報道:腎上腺出血、甲狀腺激素分泌受抑制、生長激素對低血糖反應減低(可能導致高血糖)、雄激素的分泌增多(導致痤瘡和多毛)。尚報道有婦女用藥後出現男性化。
5.血液可引起白細胞明顯增多。
6.皮膚可誘發皮膚色素沈著,長期使用合成的ACTH可能誘發黑皮病。
7.其它有出現雙側白內障的報道。
1.本藥不宜與中性及偏堿性的註射液配伍,如氯化鈉、谷氨酸鈉、氨茶堿等,以免產生混濁。
2.突然撤除可引起垂體功能減退,因而停藥時應逐漸減量後停用。
3.長期應用本藥會削弱垂體-腎上腺軸的應激反應能力。
4.本藥可增強機體的凝血功能,若必須與抗凝藥合用,應酌情增加後者的用量。
5.本藥可致血糖增高,與降糖藥合用時應增加後者的用量。
6.在甲狀腺功能低下時本藥作用增強。
7.在疑有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者中作診斷性興奮試驗時,應註意過敏或低血壓反應的發生。
成人
·常規劑量
·肌內註射
1.短效制劑:壹次25U,壹日2次,肌內註射作用短暫,需壹日註射數次,現已少用。
2.長效制劑:壹次40-80U,每24-72小時1次,應盡早逐步減量,直至控制癥狀所需的最小量。
3.治療多發性硬皮病的急性重癥患者:壹日80-120U,分次給藥,連用3周。
·靜脈滴註
1.用於診斷垂體腎上腺軸的儲備功能:壹次20-25U,維持8小時,使腎上腺皮質達最大程度的興奮。
2.治療多發性硬皮病的急性重癥患者:壹次12.5-25U,溶於5%葡萄糖註射液500ml中,滴註8小時,壹日1次。
[國外用法用量參考]
成人
·常規劑量
·肌內註射
1.需用糖皮質激素治療的疾病:壹次10-20U,壹日4次。
2.快速檢測腎上腺功能:單次給藥25U,給藥前及給藥後45分鐘檢測皮質激素濃度。
3.治療急性痛風發作:壹日40-80U,用藥2-3日後逐漸減量。在本藥治療期間及治療後7日內,為預防急性痛風再次復發,應給予秋水仙堿0.6mg,壹日2-3次。
4.控制多發性硬化癥急性加重:壹日80-120U,連用2-3周,然後在幾周內逐漸減量。
5.改善嚴重重癥肌無力患者的臨床癥狀:壹日100U,連用10日。
6.治療鼻息肉:壹日80U,連用5日,然後逐漸減量,壹日減少10U。
·靜脈給藥
1.診斷腎上腺功能不全:常用劑量為單次給藥10-25U,稀釋於5%葡萄糖註射液500ml中靜脈滴註,滴註8小時。
2.檢測腎上腺功能:本藥靜脈連續滴註,保持每12小時給藥40U,持續48小時。此方案不常使用。
3.治療急性痛風發作:本藥40-80U,稀釋於生理鹽水250-500ml中靜脈滴註。在本藥治療期間及治療後7日內,為預防急性痛風再次復發,應給予秋水仙堿0.6mg,壹日2-3次。
·混合給藥控制多發性硬化癥急性加重:壹日80U,稀釋後中靜脈滴註,滴註時間至少8小時,連用3日;然後壹次40U肌內註射,壹日2次,連用7日;然後在隨後的3-4周內逐漸減量至停藥。此為控制多發性硬化癥急性加重的另壹種常用的給藥方法。
·皮下給藥需用糖皮質激素治療的疾病:同肌內註射。
·肝功能不全時劑量
肝硬化時需要減量,但尚沒有推薦方案。
·其它疾病時劑量
甲狀腺功能低下時,本藥的藥效將增強,故需要減少本藥劑量,但尚沒有推薦方案。
兒童
·常規劑量
·肌內註射嬰兒痙攣癥(West's綜合征):有多種治療方案:(1)壹日5-8U/kg,分2次給藥,***14-21日,然後緩慢減量。(2)壹日80-100U,在痙攣停止後,減量至維持劑量使用約6個月,以免復發。(3)壹日20U,連用2周,在隨後的7日內逐漸減量。(4)壹日40U,連用2周,然後壹次80U,每2日給藥1次,至少使用3個月。(5)壹日20-40U,連用6周,然後逐漸減量。(6)壹日40-160U,連用3周;壹日20-80U,連用2周;然後逐漸減量。
註射用促皮質素(1)25U。(2)50U。
促皮質素16%明膠註射液(1)1ml:40U。(2)1ml:80U。
促皮質素氫氧化鋅混懸液1ml:40U。
貯法:2-8℃,避光冷藏。
(1)對豬蛋白質過敏者。(2)手術後患者。(3)骨質疏松者。(4)全身真菌感染者。(5)眼單純皰疹患者。(6)消化性潰瘍患者。(7)高血壓患者。(8)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產品名稱 批準文號/註冊證號 規格 劑型 生產單位 促皮質素 國藥準字H31022942 原料藥 原料藥 上海第壹生化藥業有限公司 註射用促皮質素 國藥準字H31022101 25單位 註射劑(凍幹) 上海第壹生化藥業有限公司 註射用促皮質素 國藥準字H12021216 25單位 註射劑 天津生物化學制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