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應該是可以的,以下是不能使用的,請您參考
根據商標法規定,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①同中華人民***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②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軍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③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④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⑤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
⑥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⑦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
⑧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現在全民創業啊!
妳盡量想不常用的名字,妳沒看科技公司都開始用各種動物的名字註冊了,現在連商標也被註冊的很多了,開公司ix現在稅務查的也很嚴,股東,法人,財務負責人i名下有異常的公司都會影響其他公司了。